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4年7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以下人员列席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全程列席人员(104人)
1.区领导(含改非区领导)(18人)。
2.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区委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13人)。
3.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6人)。
4.区政府工作部门、部分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负责人(39人)。
5.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人,2人)。
6.在区部分第六届市人大代表(8人)。
7.在区市属职能部门负责人(4人)。
8.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工商联负责人(5人)。
9.区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9人)。
二、只列席全体会议人员(12人)
1.担任过“四大家”主要领导离退休老同志(7人)。
2.担任过区人大各委室主要负责人的改非领导(5人)。
本次会议10名旁听公民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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