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cqbnrd.gov.cn  2021/3/1  来源: 本站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字体: 】  【打印此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2月25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制度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大办公厅关于落实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渝人办发〔2020〕54号)文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须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现将我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至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经与各专工委密切配合,扎实抓好了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巴南建设。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抓好备案审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落实了专人负责本项工作。2017年6月,对《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完善,进一步细化了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审查范围,基本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机制,真正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重视全区规范性文件公示制度执行,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每年及时修正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及目录。2018年,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结合实际总结提炼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321”工作法,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领导的认可,市人大信息专刊(829期)全文转发。

  (二)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2018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7月起,对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纸质件和电子件双报备,实现了市人大和区人大、区人大和区政府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使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中的报备数据实时同步到市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便于数据资源共享。

  (三)严格执行报备要求,扎实抓好备案工作

  一是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2017年至2019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3件,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2件,其中对《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提出了修改意见,经2019年1月18日区人民代表大会重新审议修订通过,已重新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对报送的《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的决定》,因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权利义务,市人大常委会未予备案。

  二是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报备情况。2017年至2019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2件,经形式审查,对61件(2017年20件、2018年25件、2019年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区政府发文规范性文件31件,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规范性文件30件,2019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因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未予备案。

  三是镇人大报备及审查建议收集情况。2017年至2019年,各镇人大无规范性文件报备,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审查建议。

(四)严格执行审查标准,切实抓好审查工作

我委及时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登记、分送和形式审查。2017年至2019年,共审结规范性文件62件,2018年提出请区政府修改问题文件1件,2019年不予备案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件。经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和与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的情形;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形。

  二、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20年,我委向市人大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件;共收到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24件,已备案24件;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率为100%;本年度各镇人大无规范性文件报备,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审查建议。

  (二)专项审查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20年5月,按照市人大的要求,我委召开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专题工作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区政府办、区人大有关专工委、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扎实开展了清理工作,未发现我区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向市人大报告了清理结果。

  二是扎实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20年,市人大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工作。为了做好清理工作,我委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主要工作分月安排》,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并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专家作用,邀请了14名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清理审查工作。全面清理了区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发布的23个规范性文件,无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了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54个,共清理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8个,对其中13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审查意见建议共23条,并转交区政府办理。区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再次审查,目前部分文件已废止,部分文件正在修改或待上级文件修订后再行修改。

  (三)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总结梳理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区人大监察法制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审查等工作程序。重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成员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了市、区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和区委党校培训班的学习;配齐了法学专业干部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视理论研究,积极参加了市人大征文比赛,撰写并上报了论文《区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探讨》,获评优秀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审查工作机制、督促纠正机制等还不够完善。四是对文件制定机关存在报送备案不及时、材料不规范问题的督促整改还有待加强。五是备案审查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法律知识素养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按照全国人大和市人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区人大监察法制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操作规程》,增强操作规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监察法制委和相关专工委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的审查机制,以及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备案审查质效。加强与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工作指导,定期查阅相关单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强化提醒和督促,遇到问题及时沟通,用好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及时、规范有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贯彻实施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采取专家授课、外出交流学习等形式强化干部法律法规和备案审查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工作交流,细化审查流程,注重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