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139次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命:
吕永胜为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一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永的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一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蒋友波的提名,免去:
袁银华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有和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云华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钟曙涛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江的提名,任命:
张杰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郭祖祥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洪华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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